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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堂安置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发布日期:2024-11-19 13:13:20 浏览:

成都市金堂县实施的安置房抵押贷款是指在购买金堂县政府安置安居房时,贷款人将其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并获得相应的借款。

1.房产证:购买了金堂县政府安置房的业主需要提供房产证。

2.身份证:贷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包括配偶的身份证。

3.购房合同和发票:购房合同和发票是购买金堂县政府安置房的必要凭证。

4.物业管理费证明:贷款人需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缴纳证明。

5.居住证明:贷款人的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以及缴纳房租的相应证明。

6.结婚证或离婚证: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以证明配偶是否具有共同所有权。

7.认购协议和转让协议书: 若购房人未完全缴纳购房款,则需提供购房认购协议;若购房人将其购房权利转让他人,则需提供转让协议书。

1.提交申请:将上述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准备齐全,并提交给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2.评估: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对申请人所购买的安置房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价值。

3.审批:通过初审后,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向相应安置房购买置业合同签订方取得协商价值后出具房屋抵押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确定贷款额度。

4.签订贷款协议:经过初审、评估和审批后,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

5.放款:经过贷款协议签订后,金堂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按照贷款协议中规定的放款方式,将贷款发放给贷款人。

成都金堂安置房抵押贷款是为购买金堂县政府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的一种贷款方式。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购房合同和发票、物业管理费证明等。贷款的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评估、审批、签订贷款协议和放款等几个环节。通过以上的了解,购买金堂县政府安置房的居民可以正确并顺利地办理抵押贷款,解决购房难的问题。


成都金堂安置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